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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典

2020-07-27 10:15:43       来源: 中共株洲市委党史研究室(市地方志编纂室)

       罗  典  字徽五,号慎斋。天元区马家河镇高塘村人。清康熙五十七年(1718)生。罗典自幼聪明好学,才思敏捷。7岁入私塾读书。清乾隆十二年(1747)乡试第一名。清乾隆十六年(1751)进京会试进士,授编修,转江南道监察御史。历任吏、工二科给事中,擢鸿胪寺少卿。清乾隆二十一年(1756)为丙子科河南乡试副考官,二十四年(1759)为己卯科顺天乡试主考官,二十七年(1762)为壬午科河南乡试主考官,二十八年(1763)为癸未科会试同考官,三十年(1765)督四川学政。罗典入川时,恰逢阆中令治狱不平,生童不服,群起聚诉。保宁知府即要镇将发兵逮捕百余人,城中民众对此极为气愤。罗典到任时,许多生童和百姓拦路申诉。罗典乃出告示要民众安心,静候处理。于是以檄文向知府提调生童应试。知府派镇将出面见罗典,以纵叛相恐吓。罗典说:若诸生果然反叛,你不上报朝廷仅凭知府一张牒子就发兵捕人,我将要上告。现在只要你放出诸生,等他们考试完毕,再要他们归案就是了。知府无奈,只好将人释放。一场风波就此平息。时人称罗典办事“敏决静镇”。
       罗典主持学政,不纯评论诗文优劣,而主要在培育人才,每于试前召集诸位学生讲学、试毕复行规劝教诲。外出巡视,闻私塾读书声,即往视察,并常开导人说:教师育人之道,贵在以亲爱和洽的方式去启发人,不能用官场那一套。罗典性刚介廉洁,任工科给事中时,有部属冒领肥私,以银3000两贿罗典,罗典不纳,并痛加惩诫。后皆按款核销,再无人虚报冒领。
       清乾隆四十七年,因母老,罗典辞官回乡,先在武陵主持朗江书院5年,后又主持岳麓书院27年,教人治学以坚毅为要,力求读书明理,兼通时务,经他培养的学生中显达者数百人。罗典为人刚直不阿。嘉庆戊午年(1798)湖南乡试,考官舞弊,把罗典的学生彭莪取第一名的试卷,改为湘潭大盐商的儿子傅进贤的名字,被罗典揭发。傅家慌忙许彭莪银万两,巡抚姜晟也许彭莪为纳捐道员,请掩盖其事。罗典坚持不肯,秉公上奏,结果考官与傅进贤均判死刑,身为监临的姜晟也受革职留任处分,震惊朝野。书院学租收入,除为学生办理膏火外,全用于修建书院斋舍。清嘉庆十二年(1807)无疾而终。著有《凝园读书管见》《凝园诗钞》《罗鸿胪集》等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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